工作经历公证

工作经历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中国境内的工作经历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工作经历公证材料:(清晰扫描件)


- 有效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
- 居民户口簿, 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
- 人事档案管理或存放部门出具的证明工作经历的证明信
- 涉及技术职称的,还要提供职称证书
- 相关辅助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
- 如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如需办理各类复杂公证、异地出证或本人无需到场出证,请详询客服)

 

- 正常受理范围:申请人的户籍在公证机构所在地,如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 相关经历事实发生在公证处所在本地

- 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


费用说明:

 

- 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 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 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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