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认证
个人出国证明公证书,需要经过领事司和各国驻华大使馆对公证处的印章及签字进行认证,统称为民事认证
由各地公证处出具,符合对应申请国家要求的公证书原件(包含语种,印鉴、签名、文书内容及格式等)
外交部领事司对各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印鉴及签字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由外交部领事司授权人在认证的文件上签字、盖章并贴标认证
备注:如果文件不需要申请国家使馆认证的话,到此步骤就认证结束,称为外交部单认证,部分国家部分文件办理外交部单认证即可使用,具体请对应申请国家要求,确认单认证或双认证
民事类认证文件大致有:毕业证、结婚证、护照、健康证、职业等级证、身份证、个人专利、户籍证明、驾驶证、离婚证明、学历证明、个人委托、未刑公证、死亡证明、成绩单、未婚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情况证明、未婚证明等。简而言之,个人文件经过大使馆认证,统称为民事认证。
认证办理注意事项:
- 办理大使馆认证的认证文书,需要先经过官方机构的公证、认证(民事文件在公证处公证,商业文件可以在贸促会认证)
- 如出行时间较为紧张,我司可以办理认证加急业务(仅限部分国家)
- 我们的报价仅包含:代办服务费,不包含外交部官方收费、外交部指定机构收费、目的地国驻华大使馆官方认证费
- 认证文件内容不同,受理时间以外交部和各国驻华使馆实际办理为准,我司仅负责代送和领取
- 如公证文书不符合外交部、使馆的要求,申请人需再次重新办理公证书,再次受理时,需补交外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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