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yprus 塞浦路斯签证
全国领区,加急预约
塞浦路斯使馆审理过程中,一般都会电话调查,核实所提交资料与实际状况是否相符。并保留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或补充资料的权利。
请确保所申请的签证类型与出行目的一致。
塞浦路斯要求申请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都需进行英文翻译,并一同提交。
身份证明
- 有效期超过3个月的因私护照原件,至少连续两页的空白页,首尾页及所有签证页的复印件,有旧护照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 近期拍摄的,白色背景二寸35*45彩色照片二张;
-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复印件;
- 申请人所在户口本原件及整本复印件;
- 完整填写个人资料表(我司提供)
资产和工作证明
- 银行卡对账单,申请人本人银行卡最近6个月的对账单,需有银行盖章;
- 工作证明(文本格式详询客服),需使用公司正式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以及负责人签字;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资料
- 旅游行程:涵盖整个旅行期间全部日程,写明具体日期及城市,每日大致行程安排;
- 旅行保险:须涵盖医疗保险和送返费用,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酒店确认单:由下榻酒店出具的全程住宿费已付款的酒店确认单;
- 机票订单:往返中国的机票及其他交通工具的预订单;
其他人士
- 未成年人需提供的父母的工作证明和资金证明,以及经外交部和塞浦路斯使馆双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和亲属许可公证的公证书;
- 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生需提供在校证明以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无业人员需提供配偶的工作单位证明和收入证明原件,以及经外交部和塞浦路斯使馆双认证的结婚证公证书;
- 单身/离异/丧偶者,提供任何固定收入证明均可;
商务签证除上述资料外,需额外提供:
- 邀请信原件或清晰扫描件:
需使用邀请方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邀请人签名。并须包含如下信息: 邀请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详细日程;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 塞浦路斯邀请方需填写《责任担保函》,并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由塞浦路斯公司出具的邀请函以及责任担保函必须有该公司法人在塞浦路斯认证官见证下签署的签名,以及该认证官的签名和盖章;
- 派遣单位近三个月的公户对账单,需加盖银行业务章。(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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